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鲁政法【2022】14号)和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鲁政法〔2022〕14号)和《泰安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泰政法〔2022〕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
根据省市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精神和《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近期将对第三方机构开展集中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主体和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
为推动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集中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范围在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
根据《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备案范围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
为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和专家库建设,近日,省委政法委出台《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